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各类事业单位管理规定和编制标准职责信息表
序号 5.1
名称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各类事业单位管理规定和编制标准
法定依据 《关于印发〈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党办发〔2010〕69号)“三、内设机构”第三项,研究拟订本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划、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定编标准。
实施机构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处及其他各有关处
职责边界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处及其他各有关处
运行流程 调研—起草文件—报市编委审议—印发方案—检查评估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1.根据机构编制工作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安排调研工作,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将符合改革要求的意见纳入方案内容。 2.严格按照公文办理要求,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 3.加强对文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评估,确保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监督方式 电话:022-83606287
邮箱:swbbzhc@tj.gov.cn
来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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