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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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各类事业单位管理规定和编制标准 |
法定依据 | 《关于印发〈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党办发〔2010〕69号)“三、内设机构”第三项,研究拟订本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划、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定编标准。 |
实施机构 |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处及其他各有关处 |
职责边界 |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处及其他各有关处 |
运行流程 | 调研—起草文件—报市编委审议—印发方案—检查评估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根据机构编制工作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安排调研工作,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将符合改革要求的意见纳入方案内容。 2.严格按照公文办理要求,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 3.加强对文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评估,确保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83606287 邮箱:swbbzhc@tj.gov.cn 来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