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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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网站标识加挂 |
法定依据 | 《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4〕1号)规定,建立党政机关网站标识制度。 《关于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69号)第十五条规定,党政机关均应在其网站上加挂网站标识。 |
实施机构 | 统计和信息化处 |
职责边界 | 市编办 |
运行流程 | 网站复核申请—审核—报中编办审定—标识—申请—报领导签批—发放标识 |
运行要件 | 1.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表 2.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函 3.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网站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责任事项 | 完成符合要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挂标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83606287 邮箱:swbbzhc@tj.gov.cn 来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