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市以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各分局(含滨海新区公安局、各治安分局),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监所机构改革方案信息表
序号 1.8
名称 审核市以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各分局(含滨海新区公安局、各治安分局),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监所机构改革方案
法定依据 《关于印发〈市编办各处室主要职责(试行)〉的通知》(津编办〔2015〕4号)党群政法机构编制处职责: 研究起草使用政法专项编制机构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实施机构 党群政法处
职责边界 市编办
运行流程 对改革方案提出审核意见—报市编委审批—印发方案—检查评估
运行要件 1.各单位报送方案初稿 2.各单位报送起草说明 3.各单位报送文件依据
责任事项 1.市委、市政府有专门文件,明确了改革内容和完成时限的,严格按照文件执行;没有专门文件的,一般在20个工作日左右,完成对报送方案的初审工作,研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反馈报送单位修改后,拟订审核意见,报市编委审定。 2.严格按照公文办理要求,认真做好改革方案的审批报送工作,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 3.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改革经验和存在问题,确保改革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监督方式 电话:022-83606287
邮箱:swbbzhc@tj.gov.cn
来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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