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0日,和平区率先在区政务网公布了区级各部门单位的职责清单,196家部门单位共梳理了1754项职责事项,较市里规定的时限提前10天完成改革任务。主要有三方面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亲自挂帅,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有关领导,及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和平区部门职责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行职责清单制度建设,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日常工作由区编办承担。
二是注重谋划部署,加强业务指导。11月29日召开了68家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及组干科长(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动员部署暨培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高平武同志进行动员部署。区编办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培训,对推行职责清单制度进行全面讲解,厘清指标含义,明晰方法步骤,明确工作要求。
三是严把质量关口,层层压实责任。区各部门对职责清单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按照市里规定的口径和标准,认真梳理本单位职责事项,逐条逐项明确职责名称、法定依据、实施机构、运行流程等要素,征求市级相关业务部门意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向社会公布,确保公布的职责事项准确无误。
下一步,和平区将建立职责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法定依据变化、机构和职能调整等,及时调整相关部门职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职责事项运行流程,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