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日前,红桥区编办印发《关于做好红桥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政府工作部门对照已公布权责清单内容,积极开展权责清单学习培训,结合自身实际,推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从根本上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清单之外无权力”的目标,全面做好三个“同步跟进”:
一是注重清单内容,同步跟进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知岗位职责。通过权责清单学习培训,督促各部门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权责清单具体内容,准确履行责任义务。区编办通过电话查询、实地督导、现场问询等形式检查、检验培训结果。
二是注重规范管理,同步跟进优化程序,确保运行流程便捷高效。引导机关工作人员,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及时解决权力运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深入研究、探讨分析、精简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提升行政效率。区编办联合联审单位定期开展工作研讨,及时做好运行程序的优化维护。
三是注重动态调整,同步跟进法律变更,确保权责清单精准适用。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更新、废止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填写《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联审单》,全面推进权责清单的规范运行和动态管理。区编办联合区法制办,随时关注法律、法规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府工作部门做好权责调整提示。
今后,红桥区将根据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做好权责清单修订工作。同时,依据权责清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执纪问责,推动权责清单发挥应有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