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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率先公布区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时间:2016.01.08
来源:市编办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和平区政府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的权责清单在区政务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布,为我市首批对外公布权责清单的区,较规定的区县政府权责清单公布时限提前了
6
个月。
为确保区县权责清单工作顺利开展,市权责清单领导小组确定和平区为试点,与市级部门同步开展权责清单工作,在区县层面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和平区委、区政府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及时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展开了部署与落实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编办会同区法制办等相关单位,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等困难,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了
38
个区政府工作部门和
6
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职权审核工作。经梳理,区政府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上报的
4677
项行政职权,保留
3539
项,减少
1138
项,职权减少率达
24%
,为全面启动区县权责清单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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